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会员发展、服务、管理及收费,根据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入会资格


第二条 入会资格
中国期刊行业中从事期刊出版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期刊发行、经营、研究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地依法建立的期刊行业或期刊专业社会团体,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符合本会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成为会员。
第三条 入会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向社会提供合格产品;
(二)热衷于期刊事业并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三)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四)自愿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
(五)按时交纳会费。
第四条 资格排除
下列单位不具备入会资格:
(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
(二)三年内有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第三章 入会程序


第五条 入会申请程序
(一)提出申请
1. 登录中国期刊协会网站(http://www.cpa-online.org.cn),于网站首页点击“申请入会”。
2. 在线填写《中国期刊协会会员登记表》,打印后加盖公章,再扫描上传。此外,申请单位还须上传《期刊出版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电子版)。
(二)会员资格审核
协会会员活动部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会员活动部向申请单位发出同意其入会的通知及会费缴纳通知。
(三)会员活动部在收到新会员按通知要求交纳的会费后,将会员证、交费凭证(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及相关资料寄送给会员。
第六条 会员资格延续与信息资料更新
入会后,如次年会员确认或更新本单位登记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会费,会员资格自动延续并获得相应服务。如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更新本单位登记信息,则默认原有信息资料有效。如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在第二年交费时间(6月30日)前仍不补交上年会费,自当年7月1日起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本会反映诉求、建言献策、业务培训等服务优先权;
(三)有权参加本会或所属分支机构主办的活动;
(四)无偿获得本会提供的《中国期刊协会通讯》等信息资料;
(五)无偿享受中国期刊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服务;
(六)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按规定向本会交纳会费;
(三)积极宣传并参与本会的各项活动,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为本会的发展献策出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五)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六)联络方式更改时及时通知本会。
第九条 会员证制发与管理
(一)会员证由协会统一制作,填写后由会员活动部加盖协会印章后发放;
(二)会员证的登记信息发生重要变更时,由会员活动部核发新证;
(三)会员退会时应交回会员证。


第五章 退 会


第十条
(一)会员因故要求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资格及获得的服务相应停止,当年已交纳会费不予退还;
(二)退会会员如希望恢复会员资格时,需按本办法第五条之规定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第十一条 会员一年以上未交纳会费,从第二年交费期限起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二条 会员有以下情形时本会将做除名处理: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撤销、取缔等处罚;
(二)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相关规章制度,对本会的利益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三)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重大恶劣影响。
当事会员对处理意见持异议时可向本会秘书处申诉。如秘书处复议后维持原处理意见而当事会员不服,可于接到复议结果的通知后两周内向会长办公会申诉,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会长办公会接到申诉后如认为有必要,可组织专门小组调查。调查处理意见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常务理事会审议后做出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七章 会费标准及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 本会会员应按年向本会交纳会费,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确定,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四条 会费标准、会费的管理及使用,按照《中国期刊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会员须在本年度6月30日前交纳该年度的会费。7月1日以后初入会者,当年按半年交费。
第十六条 本会收取的会费由本会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中国期刊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第十七条 本会秘书处每年向会员公布会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并向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报告。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 2024 年 12月 28 日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