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期刊协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期刊主管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各期刊出版单位:
中国期刊在不平凡的发展过程中,作为一种活跃的媒体,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批长期坚守、默默献身于期刊事业的期刊工作者。
为了激励为中国期刊事业发展倾注毕生精力并对期刊事业发展做出有益贡献的期刊工作者,中国期刊协会在2015年纪念中国期刊200年时,向符合条件的期刊工作者颁发“从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荣誉证书,对其为期刊事业所做贡献给予表彰。为庆祝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期刊协会决定再次颁发“从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荣誉证书,旨在激发广大期刊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我国期刊事业的发展。被推荐人员必须从事中国期刊出版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且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如2015年已获得过“从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的荣誉证书,不再参加本次推荐活动。
一、推荐办法:
地方期刊社,经刊社主办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由各省(区)、市期刊协会推荐,经当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中国期刊协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期刊社,由刊社主办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中国期刊协会;军队系统期刊出版工作者,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审核同意后报中国期刊协会。中国期刊协会汇总审核后拟于2018年底向被推荐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二、推荐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三、推荐原则:
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最终结果将通过中国期刊协会网站和相关媒体向公众发布和公示。本活动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5号502室 中国期刊协会秘书处(邮件外请注明“从事期刊出版工作三十年推荐”字样)
邮 编:100036
联系人: 丰桂花 010-68186932 13671354992
潘慧莲 010-68186931 15901183142
传 真:010-68186933
邮 箱:zgqkxh@vip.163.com
中国期刊协会
2018年6月28日
点击下载:从事期刊出版工作30年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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